昭通镇雄自建房房屋检测机构 威信县房屋鉴定检测机构
实现与检测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实时上传检测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资质范围等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及时录入在本市范围内新签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对前期已订立且未完成检测工作的检测合同也应进行补录。
检测机构应在重要现场检测工作开展3个工作日前将相关检测方案和时间安排上传至监管平台。
实现全市检测报告统水号。对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形成后、出具前,将检测数据、结论等主要检测报告信息传输至监管平台,获取全市统水号和防伪识别二维码。自2024年5月1日起无全市统水号和防伪识别二维码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运用混凝土见证取样系统。本市范围内混凝土结构在建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应运用平台实施对混凝土试件的跟踪管理,在制作混凝土试块时应植入清晰、不易脱落的唯一性二维码标识,实时录入各批次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养护、送检和检测相关信息,并保证录入信息与现场实际相一致;检测机构收样时应对样品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后方可进行检测。